智豪团队服务理念:专业的辩护律师、卓越的钻石团队
公开向社会承诺如下:
◆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即刻(至迟在48小时工作时间内)开展办案工作,联系案件承办单位、承办人、初步交换意见、提出会见申请。委托人不能提供准确的办案单位及办案人员的除外;
◆ 在确定会见前与委托人联系通报会见具体时间,会见后及时和委托人沟通;
◆ 自第一次会见后72小时内,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有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如委托人未及时提供必要资料的除外);
◆ 委托人在侦查阶段向承办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后,办案律师应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 定期联系司法机关掌握案件进展情况、诉讼环节,并及时向委托人通报;
◆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积极联系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员,与承办人员就案件情况交换意见,查询、复印相关案件材料;
◆ 获取起诉意见书后48 小时工作时间内安排会见在押被告人,并及时与委托人联系;
◆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开庭前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并积极交换律师意见;
◆ 开庭前7日内向所领导提交辩护方案及庭审提纲,由所领导视具体情况召集所骨干律师共同研究、讨论,形成最终的辩护意见;
◆ 开庭前会见在押被告人,听取被告人对辩护意见的看法,最终确定辩护观点;
◆ 开庭后、宣判前承办律师根据庭审情况会见被告人,沟通庭审情况,完善相应辩护意见;
◆ 若委托人系外地亲属或委托人确实行动不便,经委托人申请,承办律师可在会见嫌疑人、被告人时代为办理上账事务;
◆ 接受案件后,应及时与委托人联络沟通信息,至少每10天与委托人通报一次案件进展情况;
◆ 承办律师在办案中知道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绝对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