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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可能构成强迫卖淫罪,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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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对强迫卖淫罪进行了规定,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实践中主要以犯罪构成要件为基础来加以认定。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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