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大品牌 专业 专注

智豪民商网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A栋18层

陈某涉嫌故意伤害案 委托智豪律师辩护

  • 智豪民商网
  • 2017-01-22
  • 关键词:
  • 浏览量:104

智者无畏,毫厘必争!智豪为您竭诚服务!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23-6156
 
 
        2016年12月9日上午,被告人及其家属来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就陈某涉嫌掩故意伤害罪一案办理委托事项。被告人告知自己的涉案情况:陈某因帮助前妻向被害人勾某所要债务,勾某不予归还,导致二人争吵。过程中,勾某主动先向陈某进行攻击、殴打,陈某出于自卫进行反击,结果导致勾某鼻子骨折。事后被鉴定为轻伤二级。目前案件已到法院阶段,法官认为只要陈某赔偿对方钱,被害人就会出具谅解书,法院给陈某适用缓刑。但陈某认为自己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拒绝赔偿。
        现陈某拟寻求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初红漫律师了解案情后,接受陈某本人的委托,担任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的辩护人,双方自愿签订了委托合同。

免责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的转载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转载不构成广告也未用于商业宣传,仅仅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对其观点或内容的真实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如对本文内容存有异议或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速与重庆知名律师网联系,本网将及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