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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智豪团队要求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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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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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0月,吴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在重庆市某法院开庭审理。智豪团队经过全所专家、律师讨论,制定了从轻辩护的策略。首先,本案吴某某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刚刚达到犯罪标准,系因感情纠纷引发矛盾,其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较小。其次,吴某某案发后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具备自首情节。最后,智豪团队多次组织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进行调解,终于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在庭审过程中,智豪团队以此向法庭从轻判处被告人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获得法庭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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