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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智豪律师依法会见


        接受委托后,主办律师协同律师助理及时前往重庆市某区看守所依法会见李某某。就是否委托智豪律师担任其一审阶段辩护人征求其本人意见。在获得其本人肯定答复后,完善相关委托手续。
        智豪律师详细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就其如何到案,是否具有立功情节,是否有申诉控告等事项听取其意见。后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涉及的法律规定向其详尽讲解,初步就辩护方向和思路进行沟通。
        目前,该案正在积极办理过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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